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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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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呢?有人说,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残缺的,有的人用承诺去弥补爱情的缺陷,认为誓言即是全部的筹码。

  圣经中最古老的戒条说“不要起誓。”这是告诉人们不要轻易发誓,还是告诉人们不要相信轻易的誓言?

 

你是一只读写盘,里面精彩的内容让我留恋往返,
可是却没有我记录痕迹的地方


口述:橘子香水

  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的一个人了。我自认为很专一,可是她们却总认为我是花花公子,她们说我长得太没有安全感了。可能是因为这样,注定我无法找到那片属于我的居留地。唱片机里又在播任贤齐的橘子香水,是我喜欢的歌词:“沿着气味一路追逐,忍住眼泪忍住了哭,橘子的香水,模模糊糊,像多年我的孤独……”

  很久以前(请原谅,我已经没有什么时间概念了),我是读经济的,留校当了助教,那年,所里来了几位研究员,其中有一个是很可爱的女孩子,梳着长及耳际的头发,大大的眼睛,有时侯她在我后面很开心地笑,那种咯咯的笑声会让我想起了小时侯养过的一只很调皮的小鸡,我偷偷的回头,看到她侧着头和我前方的一个女孩做“远程手语”,那一刻她的好看让我砰然心动。她叫青。

  那时我和第一个女朋友已经分手快要两个月了。我很在乎她,因为她的优秀,可她却不在乎我,因为她的自私。她将我当成一帖随意疗伤的膏药,伤口愈合之后就毫不留情地撕掉。——为了一个出国的机会,她选择了一个有葡萄牙血统、大腹便便的生意人。

  为此我喝掉了整整一打的啤酒,在小北门那里醉卧着胡言乱语了一个星期。

  我开始悄悄地给青打电话,没有告诉她我的名字,只是想听听她的声音和聊聊天。听电话那头的她满怀戒备地和我周旋,心里有种莫名的快感,就像小时侯跟踪自己喜欢的女生一样。

  青是一个单纯的女孩,她很好奇于我的存在,因为我能够说出她的一切事情,再说女孩子总是喜欢幻想浪漫的故事。她越想套出我的名字,我就越多机会和她说话。有一次青说漏了嘴,说我的声音很好听,我知道她已经对我有好感了。

  当天下午我就写信给她告诉她我的名字,一个月后,我们成了恋人,而且她非常坚决地和我住到了一起。

  一切都过得很好,如果我没有告诉青第一个女朋友的故事的话,我们将会融洽得犹如水和水里的金鱼,可惜的是,我太忽略女孩子的自尊和自卑了,她不能容忍鱼缸里在她之前还曾有过另外一条鱼,尽管我对她说那条鱼早跳出了鱼缸去找她的大鱼缸去了,可是她仍然觉得水里到处都是另一条鱼的气味和影子。她是那么的耿耿于怀。

  拍拖后的第一个月,青向我提出了分手。我的心就像那个月的纳斯达克指数一样跌到了低谷。

  “我既不漂亮也不聪明,根本就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如果说你以前拥有的是一条能够让你引以为荣的美人鱼话,那么我充其量只是一条点缀你生活的平凡的金鱼,我们根本就不是同一个天平上的人,你那么帅那么有才气,为什么竟然会喜欢上我呢?……再说我们实在是发展得太快了,如果你是想用我来代替她的话,我想还是趁我没有陷得太深的时候结束好……”我和青并排地走在小道上,我紧紧地握住她的手,可是她还是轻轻地挣脱了。

  “你为什么,就这么不信任我呢?你要我讲多少次才肯相信我是真的爱你的呢,青。是的,她是很优秀,我也曾经很在乎她,可是最好的不一定就是最适合的。我喜欢的是你的善良和纯真。知道吗?一双鞋子无论多么精美,如果不合脚就没有办法走下去,我要找的是一双能够和我走完人生路的鞋子,而不是一双装饰门面的高级皮鞋!……”我很生气,甚至是愤怒。

  说着说着,竟然发现有咸咸的液体流到嘴里,是从眼睛里流出来的,有沙漠的味道,可是更像沙漠的是我此刻不被理解的心情。

  青悄悄地擦去那些带着苦涩的液体,悄无声息地又将手塞到我手里,依偎着我的身体,重新又有了温存的意味。

  可是,这并不是最后一次的抽手。四月的校园里,到处是纷纷扬扬的飘絮和迷雾,一如我们的爱情一样阴晴不定。在崎岖的小路上,青的手反反复复地在我的手中抽了又塞,塞了又抽,我的心情就像是坐过山车,在高潮中恐惧着,不知道下一次冲击将会在何时到来。

  我曾经跟青说过:爱是不能够回头的,既然决断地投入了,何不痛快地爱一场。我甚至问她,是否要我将心剖开来她才相信。可惜的是,青每次都会相信,然而很快又怀疑起自己的价值。

  真话重复一百遍也就成了假话,每一次“山盟海誓“的煎熬就像是外力反复弯折的金属一样,使我疲倦。同样的,我也低估了青的疲倦。

  一年后,青这架高速行驶的过山车脱离了我的轨道,她害怕自己这种烦躁不安的心态,而终于选择了一个追求她四年的师兄。她说她只是向往做一个平凡的幸福女子,过她小鸟依人却波澜不惊的生活,她驾御不了千里马,也无法追上千里马的速度。

  分手那天,青说她最爱的人是我,然而却情愿选择一个爱她的人——女人永远喜欢操纵大局的那种从容与安稳。而我永远不能成为她理想中那种忠实而谦卑的奴隶。末了,青幽怨地说:“不要怨我疑心重。对我来说,你永远是一只读写盘,虽然有着非常精彩的内容,让我惊叹让我留恋往返,可是却没有我记录痕迹的地方。”

  我很潇洒地放手了,好马不吃回头草,更何况我是千里马。——高傲一直是我赖以生存的资本和原则。青注定要去寻找让她舒心微笑的蓝天,而我只能做那片于远方聆听她爽朗笑声的雨云。

  在青之后,我也有过几个所谓的“真爱”,可惜我都成了最后的失败者,不同的时间地点,不同的情节故事,然而她们却无一例外地说同样的分手理由。我的热忱和坦白就这样磨损掉了。

  投入的是我,只是没人有勇气接受我的投入。

  现在的我像一只漏掉气的气球,干瘪地萎缩在南方的某个城市的一座大楼里面,除了工作就是用苍白的文字排解孤独。明亮的天气下,街上有态度亲昵的恋人。别人都哭过,笑过,而惟独我仅仅在纸上掠过。

我的爱碎成了一棵飘摇不定的蒲公英,
无论飘到哪个角落,注定不能找到以前那份完整的唯一


口述:DANDELION

  我不知道现在的我为什么会这样无所谓,我觉得我就像是一只快要烂掉的苹果,总是在渴望有谁来将我吃掉。

  很颓废的心情,不是吗?可是20岁以前的我绝对不是现在你看到的这个染蓝头发的叛逆女孩。

  20岁以前,我一直是一个传统而保守的女孩。我循规蹈矩地听爸妈的话,用功地读书,学钢琴、学画画、学跳舞。我在他们赞赏的目光中骄傲而脆弱地长大,心中朦胧地编织着少女瑰丽的爱情梦想。

  后来,我认识了他,一个叫山石的男孩。他是建筑系的男生,我和他认识于一次刊物联谊活动中。他跟我说了他的笔名,我脱口而出:“哦……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久仰久仰。”他的眼里便有了天真的欣喜。忙呼我是“知音”。还说从来没有一个人知道他名字的来由,大家只会笑他的名字老土而已。

  那晚我们聊得很投契,至今我还记得他跟我说的一句很振奋的话:“人生就是在建自己的碑 ——可能是丰碑、金杯。”临分手时他的一句话让我更加惊讶:“我要正式追求你,你能够接受吗?”忘了的是我的答案,忘不了的是他握住我时手中的那种力量和温度。我就这样陷进去了。

  他是校学生会主席,有才干有风度,他的谈吐成熟而稳重,待人处事非常周到得体。我喜欢他。可是我弄不清楚他怎么会喜欢我,每次我问起他,他都会带着那种和他年龄不符的成熟男人的笑容对我说:“不知道,我只知道你是第一个告诉我诗经上‘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那句话的人……”我晕乎乎地看着他将大手抚摩在我的脑袋上,心里总有说不清的感恩,憧憬着这是一座“泰山崩于前也面不改容”的大山……就是这样,我们同居了。

  可是我错了,我所依靠的只是一座漂浮而冷漠的冰山,他即将为了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而舍弃对我的责任。——他要出国了。

  山石的母亲是当地一个极有权势之人,从小学开始,她就妥帖地为他铺排好未来的路:出国。甚至周详得没有忘记替他安排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女朋友!当他告诉我说他母亲已经替他觅到某外资企业董事长的女儿,准备让他们一起出国时。我笑了,笑他母亲的荒唐,笑他的懦弱,更加笑自己的愚蠢。

  就这样,他一干二脆地和我分了手,飘洋过海去走他的黄金大道去了。

  那天,无依无靠的我隔着机场的铁丝网,看着头顶飞过的银白色的飞机,心里蓦地有一种快意的愿望在升腾:“自强就是最好的报复工具。既然他和他的母亲这么瞧不起我,我就更加要成功给他们看——让他们知道,没有他我过得更滋润!”

  就这样,我开始玩命的读书,玩命的玩,读外语,修戏剧,学摄影,去青藏高原旅游,把一衣橱的衣服都送人,穿得像个男孩子那样,理个小平头还染成粉红色。从前那个幼稚而单纯的我已经死了,今天的我不能让没有他的日子有一丝一毫的单调。我每一刻的时间都在想着下一刻要如何标新立异。

  当然我也没有让自己的恋爱因为他而一片空白,我交过很多男朋友,他们的身份很杂,不过都在某一方面很有天赋。当中有一个所谓的艺术家,为了证明他爱我而在我公司的门口弄了件所谓的行为艺术,题目是《恋人》,而“艺术”的内容竟然是将自己全身用红漆刷遍,再用铁链锁着。公司门口水泄不通了好几个小时,第二天,老总就礼貌地将我请出去了。——他怕下次艺术家的红漆是泼在公司门口,也有点质疑我的精神正常程度。

   朋友都开玩笑说我像一个垃圾回收站和焚化炉的混合体,其实说穿了,所谓的男友都只是我精神意义上的哥们,是真正的“boy friend”。我和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的承诺,有的只是合则来不合则散的默契。我成了一个精神游走的个体,我不害怕没有人爱,只是害怕没有人让我去爱。我不再矜持,我大胆,我反叛,我要活得自由自在,我要让他惊世骇族。

  一场失败而惨痛的恋爱经历,让我成熟甚至可以说是世故和沧桑了不少,我没有后悔,是的,现在我已经不是以一种痛恨和敌视的心情来想他了。他只不过成了我人生舞台上一个遥远而模糊的布景,画纸上淡淡的一抹远彩。

  只是有一天晚上,当我重新梦到他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我的心已经在我们分手那天就被打散了。我的爱碎成了一棵飘摇不定的蒲公英,无论我将种子飘洒到哪个角落,我注定不能找到以前那份完整的唯一。

  因为,我已经不能够再像从前爱他般般爱别人。我最爱的人是自己那份可怜得孤独的自由……

如果留不住一个人的话,
又何必留住那一张只有黑字的白纸?


口述:严羽

  我讨厌结婚,因为我讨厌负责任,我讨厌那种柴米油盐的琐碎日子,那种“一地鸡毛”的“贫民张大嘴”式的生活。

  这可能和我懒散的性格有关,也和我的职业有关。我是一名律师,结婚的人从来不会找我,倒是离婚的人差三隔五地来找,送我高级的香烟和价钱贵得只可远观不可亵渎的名酒,目的只是让我打赢这场官司,让他(她)分得价值不菲的赡养费。

  现在的这个女朋友是我的第四个,我和她的关系非常复杂。因为她是我的前妻,和我同一所学校毕业,大我一届,是搞室内设计的,比我更加讨厌结婚那一套假大空的支票行当。

  她说,如果留不住一个人的话又何必留住那一张只有黑字的白纸?

  我们都是曾经沧海的人,她在认识我之前,曾经有过一段挫折复杂的四角关系,最后好不容易能够全身而退却已是元气大伤。而我在认识她之前,女友跟别人南下广东赚钱了,当我追着她来到广东的时候,发现她已经做了某位珠光宝气的阔太。

  我的心在沉没,沉没在南方酷热的汗臭味中,几乎连挖个小孔喘气的力气都不想花。而那时正是那艘精美绝伦的泰坦尼克号在大大小小的影院反复沉没的季节,不少人蜂拥而至去看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而促使我蜂拥去看的却是那颗蓝色海洋之心。坐在黑暗的电影院中,竟然给我悟出了真理:在这个一切都会死亡的世界里,有什么是不会消逝的?泰坦尼克号花费了那么多金钱,号称是世界上最坚固的船,尚且如此,更何况婚姻?

  就在这种情况下,我认识了她。她对我说了某句著名的电影对白:“传说中有一种飞越森林的无脚鸟,因为没有脚,它必须不停地飞,累了的时候只能在风中休息。无脚的鸟一辈子只能落地一次,那就是死的时候。”我知道我终于找到了同类,不是家,因为我们同样排斥和拒绝那种稳定的“围城”,我是天生任性,而她则是心中有阴影。

  只是后来,她的父母极力要求我们结婚,于是我们不得已走到了一起。有了芝麻绿豆的争吵,我们的裂痕在一点点的扩大,个性强烈的我们就像是火星撞地球。

  于是我们又离了。分开了反而更加思念对方,在聚在一起的时候,心里就有了重新开始的念头。只是我们都怕了那“结婚”二字了。我们瞒着父母又同居了。

  闲时,我们会相约去听音乐,看画展,我们舒适写意地坐在茶色玻璃的咖啡屋里,品着苦涩香浓的味道,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我们快意于我们中产阶级般的悠闲生活。

  曾经有朋友很奇怪地问我:“律师是一个很有责任心和理性伦理观念的人,你怎么在法庭上讲一套,现实生活中做的又是另外一套?”

  无言以对,只能说这是我精神和人格的一个分裂吧。

  好象有个大师级的人物说过:“距离就是美。”是的,澎湃汹涌的大海远看能够给人以气势和壮美,可是一旦走近,感到的只是那种撕啮粉碎你的恐惧。

  我和她同样喜欢那种不断走动的爱情状态。我们是股票,不想被任何事物套牢,否则我们自己的人生将失去升值的潜力。

  我和她都商量好了,维持现在的这种状态最好。除非有一天我和她发现彼此不再相爱为止。

后记:很多人在谈恋爱的时候,浓情蜜意,海誓山盟,于是便同居了,试婚了,到了最后一切成空!受伤害的始终是自己。大多数赞成试婚和同居的都是喜欢自由自在,不受束缚生活的年轻人,对他们来说,承诺是一种负担。

  但是,时代虽然改变,但是我们中国人的思维特质仍然是根深蒂固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时候同居的人都难以得到好结局的原因——毕竟,承诺不只是围城的高墙,它更是家的陋壁。

摘自tom情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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